根据《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将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根据复审结果开展面试工作。为确保资格复审工作公平、公正,现就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起始时间: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点30分
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下午17点30分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办公楼五楼会议室(民族南街100号)
二、资格复审主要内容
(一)常规复审内容
重点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条件。审核前,由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取并验证拟进入面试的应试人员报名资格证件原件(包括报考岗位要求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拓展复审内容
1.不得报考的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与引进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回避情况审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中第二十七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复审注意事项
1.若应聘人员自行放弃,需提供纸质放弃声明,亲笔签名,原件或传真(扫描)发送给审核人员留存。若应聘人员所留电话无人接听,审核人员将资格复审通知内容以短信方式告之,并要求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审或在资格复审结束前不能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在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者,取消该应聘者的面试资格。应聘者如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期间向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
3.经资格初审已参加笔试环节的岗位,如有应聘人员放弃应聘资格或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过资格复审,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4.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5.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应聘者,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应聘者个人诚信记录。
6.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保持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主动与招聘单位取得联系,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0951-6192073
(工作日8:0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