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更好地开展研究生分类培养,即日起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型
1.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称“博导”),含合作博导。
2.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称“硕导”)。
二、推荐名额
1.硕导由本人申请,上报科教科并审核推荐;
2.博导由本人申请,择优在宁夏医科大学已获批的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现有的研究方向内进行。
三、遴选条件
所有类型导师的遴选均须符合现行相应类别导师遴选办法(见附件1)。
四、组织管理
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各培养单位及其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所属学位点导师遴选工作的组织、审核和上报,同时对上报遴选人员名单及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全面负责;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规划、指导和审议工作;校长办公会终审确定。
四、遴选程序
1. 个人申请:符合遴选条件者根据申请类型填写相应的申请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跨部门/单位/学位点申报者申报前还须征得本人所在部门同意并签章,并于12月5日前将材料递送至科教科,审核同意后可参加该点评审。
2. 培养单位评审与上报:一级学科所属培养单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学校统一要求组织评审工作,并负责对申报者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评审合格者名单和评审意见至研究生院。
3. 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审,通过后提交至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再经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聘任。
附件
附件1.各类型导师遴选办法
1-1《宁夏医科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
1-2《宁夏医科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1-3《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1-4《宁夏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附件2. 各类型导师遴选申请表
2-1《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学博)》
2-2《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专博)》
2-3《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学硕)》
2-4《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专硕)》
科教科
2019年11月26日